2011年4月19日 - 台南市環境保護局廚餘堆肥桶使用原則◎使用原則:借用非贈送1.不需使用時,請將廚餘堆肥桶清理乾淨歸還本局,正常使用下若有毀損,請洽本局更換。 2.配合本局人員,不定期訪查、輔導(電訪或親自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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