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 - 日治初期,為儘速達到台灣經濟獨立,係利用專賣制度掌控全台產業,以增加財源。明治三十年(1897年),專賣事業開始在台實行,鴉片首先專賣,隨後於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起陸續擴大專賣項目,先後實行專賣有:食鹽、樟腦、菸、酒、火柴、度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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