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印務局- 第3/2007號法律

2007年5月8日 - 八)工業機器車:非經常性在公共道路上通行且用於工業性質的工程或作業的、裝有發動機的兩輪軸或以上的車輛,總重量超過3,500kg者屬重型工業機器車,總重量不超過3,500kg者屬輕型工業機器車;. (九)掛車:拴掛於另一機動車輛並由其拖帶的車輛;. (十)半掛車:前端拴掛於另 ..... 二、只准以密封式車廂的車輛,又或在開放式車廂的車輛上以密封容器運載動物屍體、生皮、廢渣、不衛生物品、惡臭物品或肥料。 三、如運載粉末狀物品的車輛沒有配備密封式車廂,則須先以尺寸足夠的 .

cn.io.gov.mo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