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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记实_吕孝友_新浪博客

2010年5月12日 - 公诉机关指控我:97年10月我任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时,以检察院修车为名,向七台河市新兴矿多经公司找经理田宝索要原煤五百吨,后将此煤以4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七台河市交通局收费处长李永发个人开办收煤点。 (2001)密刑初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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