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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救济方式(一) - lawyer_gao的日志- 网易博客

2011年10月31日 - 股东只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同时股东对公司有很大的控制权,相反,公司债权人却只对公司本身拥有普通的债权请求权,除非在个别的“否定人格”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要求股东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启动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准备对一些较为急迫和突出的涉及适用《公司法》案件的法律问题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统一公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各种观点及作法,民二庭已经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根据李国光副院长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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