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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著作權) - 痞客邦PIXNET
2012年4月23日 - 【裁判字號】101,重簡,140 【裁判日期】1010417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判決. 101年度重簡字第140號. 原 告 中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楊0昇. 訴訟代理人邱0其. 被 告 朋0資訊有限公司 .... 蓋因原告公司業就被告朋. 程資訊公司違反著作權乙案提出告訴,業經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發回續行偵查而尚未偵結,經查被告朋0資訊公司於偵. 查中委任律師提出答辯狀,並口述答辯要旨時,已自認被告. 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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