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 - 事實緣:(一)訴願人為香港商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台灣信○公司)之負責人,即所得稅法第89條規定之扣繳義務人,該公司於97年度給付外國營利事業(以下簡稱新加坡信○公司)提供集中採購資訊及支援等服務之報酬合計新臺幣(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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