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 - 在通傳會得出批發價管制檢討改進的結論與具體措施之前,作為中華電信最大股東的交通部若持續坐視不管中華電信的費率是否公平合理,有虧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的監督義務。 交通部不作為的一個理由是,其認為透過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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