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4日 - 事實一、甲○○(原名林宜仁)自民國95年3 月間起,係址設於高雄縣燕巢鄉○○○街33號1 樓之「鎧渥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鎧渥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經營製酒業,並於95年5 月間起僱用丙○○擔任鎧渥公司製酒酒廠之廠長,由丙○○負責酒品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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