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 - 未來,買方、地政士或仲介業者都需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終止卅日內,向地政機關申報登錄。逾期未申報者,主管機關將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緩。但若是買方自行申報,則設有緩衝期;地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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