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 過敏原:本產品含有乳製品、雞蛋製品、堅果類製品可能導致過敏症狀 重量: 300公克± 15公克 保存期限: 3個月 有效日期: 請見產品包裝上(西元年/月/日) 保存條件: 請保存於室溫, 避免高溫或陽光直射 製造廠商: 奇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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