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 -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在看守所待了2年5个月的“女许霆”廖淑珍没有等到她期望的判决结果。昨日,广州中院对廖淑珍盗窃一案作出重审判决,依然维持了5年的刑罚,并处罚金二万元。 廖淑珍被认定盗窃27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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