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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 ...

2014年6月6日 - [转载]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也不得解除合同_永邦_新浪博客,永邦, ...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辩称,原告何可可在投保前患有重大疾病,属于带病投保,所以被告不予赔偿是有事实依据的,希望法院依法判决。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了以下证据:. 1、人身保险合同一 ... 原告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将其患病情况向被告的保险代理人赵厚清明确告知,有赵厚清当庭作证的证言予以证实。因此,原告并不存在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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