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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宋元学案7_魏彦红_新浪博客

2012年6月10日 -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其有雅,太公之志乎!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邪!《诗》亦有《雅》,亦正言而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 高忠宪曰:《乐记》曰:「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文谓拊鼓,武谓金铙。乐之始奏,先击鼓,故曰「始奏以文,乱,卒章之 .... 高忠宪曰:褅祭夏行于夏,周行于春;尝祭夏行于秋,商行于冬。盖礿褅用物薄,主于灌献,顺乎阳,春夏之用 ...... 郑公之德,何赖于碑,而停婚乃天以佑魏氏也。房氏尚主,始败其家法,终灭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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