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 - 臺灣的銀行在大陸的營業性機構,經批准經營臺資企業人民幣業務時,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臺灣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設立的企業。 就上述所提到的內容來看,當中最令民間反服貿團體憂慮的部分,是在於對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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